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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于乐:《乐记》《声无哀乐论》选读
作者:
黄荣华 尹胜娟 编选
定价:
16 元
页数:
124页
ISBN:
978-7-309-09728-3/J.212
字数:
87千字
开本:
32 开
装帧:
平装
出版日期:
2013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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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人之需(代总序)
      
       一直想给中学生朋友编一套中华传统文化方面的读本。
       作为中学语文教师,我们有自己的理由—
       中华古代文化浩如烟海,书市上古代文化方面的图书也不计其数,但专门面向现代中学生的普通读本却很难找到,更不要说那种切合中学生阅读心理,精心选材、精心作注、精心释义的系列丛书了。
       而从一名中学语文教师的角度看,当今中国语文教育,最缺失的一块又恰恰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敬重、理解与传承。
       众所周知,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的语文教育被当作两个大的工具在使用:一是作为政治工具,大致对应1949—1980年的30年间;二是作为应试工具,1980年以后的30余年皆如是。前者是自上而下的自觉行为,后者是“变态”行为—教育本来是指向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但因为“高考列车”越跑越快所产生的巨大无比的力量,语文也已完全沦落为应试的工具。
       在这样的教育中,没有文化,或者说对文化的漠视,已成为语文教育的一个并不为多数人清醒地意识到的“传统”;丢弃传统文化,甚至鄙薄传统文化,也已成为语文教育的一个并不为多数人清醒地意识到的“传统”。
       在这样的教育中,现代语文教育的本质意义—作为培育“民族文化之根”的意义,作为培育“效忠于”、“皈依于”中华民族的现代公民的意义,已基本丧失。
       而中华民族现代前行的艰难身影又告诉我们:我们的教育,我们的语文教育,必须敬重、理解、传承中华传统文化。
       中华传统文化作为中华文明的载体,其两大支柱是儒与道。而作为现世人生精神支柱的文化,又主要是儒家文化。儒家文化又以孔子为核心,孔子文化的核心是“仁”—“仁者”“爱人”。何为“爱人”?孔子“一以贯之”的是“忠恕”二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不强加给别人,自己想要的也要让别人拥有。这样,人与人就会友爱,社会就会和谐,人类就会幸福。而支撑这一社会理想的核心思想是:人与人的平等性。
       从近一个半世纪的中国近代历史进程看,由于受列强的侵略,我们民族怀疑甚至痛恨过我们的传统文化,认为那是我们落后挨打之源。所以,我们曾经把传统文化作为落水狗一般痛打。但从我们逐步摆脱“挨打”、“挨饿”之后“挨骂”的现实看,我们现在最缺失的就是传统文化中的“忠恕”二字。不“忠”就不“诚”,不“诚”就无“信”;不“恕”就不“容”,不“容”就无“爱”。当今社会的许多问题之源,正在于无“信”无“爱”。
       要化解民族前行过程中出现的种种问题与矛盾,当然要从政治、经济、科学、军事、艺术、伦理、道德等各个方面去思考,但在教育过程中,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敬重、理解、传承我们传统文化的精髓,应当成为我们思考的重要内容。当我们通过教育,通过生活方方面面形成的教化体系,能将我们传统文化的精髓与现代民族意识融为一体,内化为崭新的民族精神,并使其上升为民族得以昂然立身的中华现代文明,那我们民族就真正完成了由古代到现代的转型,我们的国家就成为一个崭新的现代民族国家,我们的人民就会成为“具有中国心的现代文明人”(当代著名教育家于漪老师语)。
       有了这样的愿望,就总希望能为实现这样的愿望尽微薄之力。所以我们带着对中华传统文化的敬意,乐意尽自己最大的力量为中学生朋友推介中华传统文化。
       同时,作为语文教师,我们还感到,要真正理解语言,掌握语言,就必须理解文化,特别要理解传统文化。
       语言学研究表明:语言的理解与运用,归根结底是与某个社会群体的认知方式、道德规范、文化传承、价值标准、风俗习惯、审美情趣等特定的文化因素相关联的;语言运用得得体,既要遵循语法规则,更要遵循文化规则。由于汉语的组织特点是“文便是道”,“以意役法”,即意义控制形式,“意在笔(言)先”,所以文化规则在汉语的组织运用中更有着突出的意义。又由于汉语是由汉字联属而成,而汉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更是世界几千年间唯一没有中断其历史的文字;每个走过几千年的汉字都有深厚的文化沉淀,可谓一个汉字就是一个广博精深的文化单元,就是一个意趣醇厚的审美单元(鲁迅先生曾在《汉文学史纲要·自文字至文章》中指出,汉字有“三美”:“意美以感心”,“音美以感耳”,“形美以感目”),故此,要让孩子们准确地把握经典文本表达的意义,恰当地表述自己的观点,得体而有效地与人交际,就要引导他们了解、掌握语言背后蕴含的丰富的文化信息。
       现在只有无知者才不会承认,中华文明体是一个坚实、深刻、厚重、博大的文化体系。这个文化体系已将自己的精神文化贯彻到了人们可见、可知甚至可感的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渗透在人们气血经脉、意识与潜意识之中,正所谓“致广大而尽精微”(《中庸》)。在这个“致广大而尽精微”的文化体系中,天、地、人的分工、边界及其协调与平衡,都有着清晰、真切、表情生动的表达;在这个体系中,中华民族已建立起了自己独一无二的生活方式—在天与地之间,堂堂正正地做人,做一个大写的人。由此,中华民族也就有着有别于一切民族的独特的文化—天地之间的人文化,而不是天界中的神文化,不是地界中的鬼文化。尽管我们的文化中不可避免地要涉及神鬼,但总体而言是“敬鬼神而远之”。由此,我们也就会真正明白,为什么诸子百家中的任何一家最终都将自己的精神内核指向了人,为什么我们几千年的文化主体选择了“儒”—人之需!如果不了解、不理解这样的文化,就不能真正读懂我们的文化原典,就不能真正听懂古今经典之作的汉语述说,就很难得体地用好已走过了几千年的民族语言。
       基于上述两大理由,我们编著了这套《中华根文化·中学生读本》。
       “根文化”就是“文化之根”。它表明这套读本关注的是中华文化最根本的部分。这又有两层意思:一是读本的内容选择上,关注代表根文化的内容;二是在注解、翻译、释义上,关注所选内容最本原的意义,基本不做现代阐释。
       作为“中学生读本”,我们尽可能适合中学生的文化心理。每个选本均按主题组织若干单元,并写单元导语;用浅近的白话注解、翻译、释义,力求简洁明了。
       《中华根文化·中学生读本》第一辑15种,主要选取先秦时期的文本,包括《兴于诗—〈诗经〉选读》、《立于礼—“三礼”(〈周礼〉〈仪礼〉〈礼记〉)选读》、《成于乐—〈乐记〉〈声无哀乐论〉选读》、《仁者之言—〈论语〉选读》、《义者之言—〈孟子〉选读》、《君子之言—〈荀子〉选读》、《智者之言—〈老子〉选读》、《达者之言—〈庄子〉选读》、《爱者之言—〈墨子〉选读》、《法者之言—〈韩非子〉选读》、《忠者之言—〈楚辞〉选读》、《谋者之言—〈孙子〉选读》、《“春秋”大义—〈春秋〉三传选读》、《“诸侯”美政—〈国语〉选读》、《“战国”争雄—〈战国策〉选读》。
       由于我们的浅陋,尽管做出了很大努力,但牵强、错误之处一定不少,期待方家指正。
      
       黄荣华    
       2012年2月10日  
      

作者简介

书摘


       前  言
      
       中国古代音乐理论是如此丰富,如此深刻;中国古人对音乐的认识、理解、运用,许多方面是今人不可比拟的。本书只结合《乐记》与《声无哀乐论》述及中国古代儒家乐理的大致。
       《乐记》是西汉戴圣编《礼记》中的第十九篇,其原作者说法不一,一说是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一说是汉武帝时杂家公孙尼子。现在一般认为是战国至秦汉间儒家所作。
       《乐记》诞生之前,儒家对“乐”就极其重视。《庄子·天运》说:“丘治《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后人或认为《乐》本有经,因秦焚书而亡佚;或认为《乐》本无经,如清人邵懿辰在《礼经通论》中说:“乐之原在《诗》三百篇之中,乐之用在《礼》十七篇之中。”“乐经”是否存在,现在不得而知,但孔子治“乐”那是真的。《论语·子罕篇第九》记载,孔子“自卫反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
       孔子正乐,立儒家乐理之宗。孔子的乐理主要有如下两点:
       一是指向乐的内容与形式——“无邪”,即纯正。“《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论语·为政篇第二》)“《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论语·八佾篇第三》)“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论语·八佾篇第三》)“乐则韶舞,放郑声,远佞人。郑声淫,佞人殆。”(《论语·卫灵公篇第十五》)“恶紫之夺朱也,恶郑声之乱雅乐也,恶利口之覆邦家者。”(《论语·阳货篇第十七》)《论语》中这几句是孔子乐理的核心,或者说是他正乐的总纲。孔子正是根据这样的标准,遴选出了三百零五篇诗定为《诗》。
       何谓“无邪”?何谓“淫”?何谓“尽善尽美”?何谓“乱雅乐”?
       这里最关键的词是“淫”,理解了“淫”,其他就不难理解了。“淫”即过量,过度,无节制,放纵。“郑声”“淫”在何处?据《乐记·魏文侯篇》子夏说:“进俯退俯,奸声以滥,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獶杂子女,不知父子。”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表演进退不整,音调邪乱放纵,使人沉溺而不能自止,还喜欢让侏儒做倡优,表演的人像猕猴杂处一样混乱,男女不分,父子不分。这样的乐,表演的内容失礼,形式失范,音调失和,道具(用侏儒)失仁,作用失信(使人沉溺)。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狂野而充分表达个性,以求得情感与感官的极度快适。很显然,这样的乐不符合儒家“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论语·雍也篇第六》)的审美理想,不符合儒家“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篇第一》)的伦理理想,不符合儒家“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论语·尧曰篇第二十》 )的人格理想。所以,这样的乐被孔子认为“淫”就很自然。但这样的乐因为有表现力,有感染力,能使人沉醉而不能自醒、自警,以至于最终不能自拔,自然就会对以“和正以广” (《乐记·魏文侯篇》)为主要特征的“雅乐”构成极大的威胁,所以朱熹在为《论语》中“恶郑声之乱雅乐”这句话作注时说:“雅音淡,郑声淫,郑与雅并奏,决然是压过雅,故曰乱雅乐。”(《四书集注》)《乐记·魏文侯篇》中魏文侯说:“吾端冕而听古乐,则唯恐卧;听郑卫之音,则不知倦。”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我穿上礼服戴上礼帽,恭敬地听古乐,就唯恐自己打瞌睡;听郑、卫等国的音乐,却一点也不感到疲倦。这正是“郑声之乱雅乐”的“铁证”。
       与“郑声”相反,经过孔子筛选而留下的三百零五篇诗,自然就“无邪”而“不淫”了;像《关雎》这样“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既表达欢乐又不沉迷于欢乐,既表达忧伤又不被忧伤所困)的篇章,自然就被孔子视为典范之作了;像《韶》这样的古乐,“清庙之瑟,朱弦而疏越,一倡而三叹”(庙堂用的瑟,用朱红色的丝弦,下面有两个通气孔,演奏时发出舒缓的音调,诵诗时一人领唱数人应和),“简易”和“平淡”中有着丰富而深厚的意蕴——内容护礼,形式用朴,音调守静,道具(朱弦而疏越之瑟)辅仁,作用育信——有助于“中庸”“至德”之审美理想的实现,有助于“和为贵”之社会伦理的培育,有助于“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之伦理人格的成长,自然就被孔子赞颂为“尽善尽美”了。
       孔子乐理的另一点指向乐的功用——使人最终成长为人。《论语·泰伯篇第八》中孔子说:“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作为教育家的孔子,对人的成长极其重视。《论语》中孔子的许多话都是谈怎样修身养性成人的,而“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这一句,则可看作这些话的总纲。孔子希望一个人的成长从读“诗”开始,从“诗”中感兴,从“诗”中感悟,从“诗”中获得人成长的种种养料,因为“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论语·阳货篇第十七》)。然后,用“礼”来规范人的行为,将从“诗”中获得的“感兴”“感悟”纳入“礼”的正途,使人既有人的性情,又不至于陷入“个人主义”;同时,用“乐”来感化,使人最终从心底皈依于儒家的社会理想,具有“仁”“义”“礼”“智”“信”这样的伦理人格美。很显然,孔子的这种育人理想中,“乐”具有极其重要的功能。没有“乐”的教育,是不能真正使人“成”人的教育。如果说“诗”教是激发感性的教育,“礼”教是引导理性的教育,那么“乐”教就是诱导自觉的教育。没有感性,人不具性情;没有理性,人不明事理;没有自觉,人不得自由。“诗”教与“礼”教的结合,使人发乎情止乎礼仪;“乐”教则使人将“礼”的外在束缚转化为内在自律,最终实现个人性情与社会伦理的协调一致,进入无为而无不为的最高人生境界——自由。
       孔子的乐理,只是零散地记录在《论语》中。现存较早的较为系统地论述“乐”的文字是荀子的《乐论》。《乐论》针对墨子的 《非乐》 而发,阐述了乐的作用与特征。荀子的《乐论》 在阐述“乐”的作用时基本沿着孔子的乐理思想展开,但是更加强调“乐”的社会伦理意义。他说:“乐者,天下之大齐也,中和之纪也,人情之所必不免也。”“乐合同,礼别异,礼乐之统,管乎人心矣。”在荀子这里,尽管也承认“乐”是“人情之所必不免”,但“乐”成了“中和”的总纲,与“礼”一起成了“管乎人心”的重要手段,成了君王使“天下之大齐”的重要工具。至此,“乐”更多地被儒家引向了治理天下的政治工具这一方面。
       儒家最系统地阐述乐理的文字是荀子之后的《乐记》。《乐记》原有二十三篇和二十四篇两种传本,其中十一篇先后收入《礼记》(列第十九篇)和《史记·乐书》,保存至今。《乐记》十一篇,在总结前人的基础上(包括抄录荀子的《乐论》700多字),非常明确地提出了下列重要观点:
       心物感应——音乐是人心感物而生。所以《乐本篇》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乐者,音之所由生也,其本在人心之感于物也。”“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正和。乱世之音怨以怒,其正乖。亡国之音哀以思,其民困。”
       天地之和——音乐是人心感应到天地间万物和谐相处而创制的。所以《乐论篇》说:“乐者,天地之和也。”
       大乐必易——完美的乐一定平易。所以《乐论篇》说:“大乐必易,大礼必简。”
       乐以治心——乐可修炼品性。所以《乐化篇》说:“致乐以治心,则易、直、子、谅之心油然生矣。易、直、子、谅之心生则乐,乐则安,安则久,久则天,天则神。天则不言而信,神则不怒而威。”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体察乐来修炼品性,平易、正直、慈爱、诚信的心就会随之产生。产生了平易、正直、慈爱、诚信的心就会快乐,快乐就会身心安宁,身心安宁就会长寿,长寿就会进入广阔无边的天的境界,进入广阔无边的天的境界就会进入无所不通的神的境界。如果能进入广阔无边的天的境界,虽不说话却能获得人们的信任;如果进入无所不通的神的境界,虽不愠怒却有威严。
       乐善民心——乐可使民心向善。所以《乐象篇》说:“乐也者,圣人之所乐也,而可以善民心。”
       乐通伦理——乐表现社会伦理。所以《乐言篇》说:“亲疏、贵贱、长幼、男女之理,皆形见于乐。”
       移风易俗——乐可以改变社会风气。所以《乐象篇》说:“其感人深,其移风易俗易。”
       这些观点体现了儒家“天人合一”、“中和”、“成德”等重要思想,对后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除此之外,《乐记》的贡献还有许多,如确定了“乐”的概念(《乐本篇》说“声相应,故生变;变成方,谓之音。比音而乐之,及干戚羽旄,谓之乐”),清理了“音”与“心”、“物”的关系(《乐本篇》说“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人心之动,物使之然也”),揭示了“声歌各有宜”的真理(《师乙篇》说“夫歌者,直己而陈德也”)……当然,《乐记》也有许多地方是需要批判分析的。
       首先,《乐记》顺着荀子《乐论》的方向,将“乐”更加明确而全面地改造成了儒家治理天下的政治工具,几乎将“乐”变成了政治的附庸。“礼乐刑政,其极一也,所以同民心而出治道也。”(《乐本篇》)“礼节民心,乐和民声,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礼乐刑政,四达而不悖,则王道备矣。”(《乐本篇》)“致礼乐之道,举而错之天下,无难矣。”(《乐化篇》)“合和父子君臣,附亲万民也。是先王立乐之方也。”(《乐化篇》)像这一类的言论在《乐记》中比比皆是。其实,荀子的《乐论》将“乐”的功用定为“管乎人心”,使“天下之大齐”,就离孔子将“乐”的功用(“成于乐”)归为实现个人性情与社会伦理的协调一致,进入无为而无不为的自由的最高人生境界已有相当的距离了。而《乐记》又在荀子《乐论》的基础上大大向前迈了一步,所以《乐记》整体上关涉“乐”的本质特征的论述远少于关涉“乐”的社会伦理意义的论述,或者说是关涉“乐”的独特审美特征的论述远少于关涉“乐”具有的社会政治意义的论述。
       其次,《乐记》重德轻艺、以“善”(内容)制“美”(形式)的倾向非常明显。孔子对郑卫之音的否定本身就有重“善”轻“美”的倾向。《乐记》进一步发展了这种倾向,所以说“德成而上,艺成而下”(《乐情篇》)。所以,《乐记》绝大多数篇幅都在谈“乐”之“善”,或者说在谈怎样的“乐”是“善”的,却很少谈及“乐”之“美”。
       再次,《乐记》有将“乐”神圣化、神异化、神秘化的倾向。“唯君子为能知乐。”(《乐本篇》)“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乐论篇》)“乐者,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皆化。”(《乐论篇》)“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乐礼篇》)“是故大人举礼乐,则天地将为昭焉。”(《乐情篇》)《乐记》中类似的说法还有不少。其实,孔子的乐理是很现实、很人性的,一点也不玄乎的;荀子的乐理也是在天地之间,尽管更多地关涉“乐”的社会政治意义,但还是人性的。而《乐记》的人性越来越少,神性越来越浓。
       当历史行进到魏晋时,文学家、音乐家嵇康对儒家的乐理表达了他的不满,写出了那篇照耀千古的《声无哀乐论》,对儒家乐理的主要观点进行驳难,阐述了自己独特的音乐观。
       嵇康是魏晋名士,与阮籍、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交游,世称“竹林七贤”。受老庄影响极深,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名教”即以正名定分为主的封建礼教,主要内容为“三纲”、“五常”),思想独立,有着人性的高度觉醒,又生性桀骜,有着“一世不可余,余亦不可一世”的反抗精神。《世说新语·雅量篇》说他“上不臣天子,下不事王侯,轻时傲世,不为物用”,所以四十岁时为司马昭所杀。《与山巨源绝交书》是体现他反抗精神的名篇;《声无哀乐论》也可以看作他“越名教”的表现,看作他“任自然”的探求,看作他人性觉醒后对音乐独立性的追求,更可以看作他思想独立的旗帜。
       《声无哀乐论》以主客驳难的方式展开,主要阐述“声无哀乐”的观点。
       儒家认为音乐源于人心,作用于人心,所以说“‘治世之音安以乐,亡国之音哀以思。’夫治乱在政,而音声应之,故哀思之情表于金石,安乐之象形于管弦也。”嵇康不满于儒家将音乐政治化、神秘化甚至神异化,于是从他的主张“越名教而任自然”出发,提出了与儒家针锋相对的观点——“声无哀乐”。
       嵇康认为,音乐是“天地合德”的自然存在,犹如气味自然存在一样,不会因为人心中的哀乐而发生变化;音乐可以调节人内心的哀乐,但本身不具有哀乐的特征,就像玉帛可以用于礼教,但本身不是礼教一样;同一种音乐在不同的人心中会引起不同的情感,同一种情感可以用不同的音乐来表达,可见音乐无常,所以没有不变的哀乐。
       为什么音乐又是“感人之最深者”?因为人的内心先有哀乐积蓄,而人又有表达哀乐的欲求,所以遇到某种与心内哀乐相契的音乐的拨动,哀乐之情就会自然地流露。
       是什么样的音乐与人的内心相契呢?嵇康认为是“和”的音乐:“然声音和比,感人之最深者也。劳者歌其事,乐者舞其功。夫内有悲痛之心,则激哀切之言。言比成诗,声比成音。杂而咏之,聚而听之。心动于和声,情感于苦言。嗟叹未绝而泣涕流涟矣。夫哀心藏于内,遇和声而后发,和声无象而哀心有主。夫以有主之哀心,因乎无象之和声而后发,其所觉悟,唯哀而已。”
       也正因为“和”,所以音乐使人“和心足于内,和气见于外。故歌以叙志,舞以宣情;然后文以采章,照之以风雅,播之以八音,感之以太和。导其神气,养而就之;迎其情性,致而明之;使心与理相顺,气与声相应”。
       那么嵇康的音乐观是否有理?他能否推翻儒家的音乐观?嵇康的音乐理论对人们认识音乐又有怎样的价值?本书节选了《声无哀乐论》中主客驳难的前几个回合,结合这些问题逐一做了分析,敬请读者关注。这里就不赘述了。
       由于我们的浅陋,本书的错谬一定不少,敬请方家指教。
      
       黄荣华   
       2012年2月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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