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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
作者:
何艳梅 著
定价:
45 元
页数:
324页
ISBN:
978-7-309-08074-2/D.500
字数:
377千字
开本:
16 开
装帧:
平装
出版日期: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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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前言
      
       比较法日益被用来作为国内、区域和国际层次法律制定的工具,比较法的研究也日益受到理论和实务界的重视。在现代世界一体化的背景下,任何法律的制定和修改都必须与其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相协调,都需要借鉴外国立法的先进经验。同时,任何对国际和外国法律的移植和借鉴都必须考虑本国的实际情况,立足于本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现状。
       我国作为法律继受国家,应当重视比较法的研究。但是,比较法不仅是对国际和国外制度和学说的介绍,还要结合我国的立法、执法、司法实践和国情,并且要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
       关于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则和制度的研究,我国学界已有相当多的论述,然而鲜见从国际法和国内法相结合的角度,综合和全面地研究现行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则和制度的著述。这一课题的研究是亟需填补的重大空白。首先,我国应将《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的制定纳入立法规划,学界有必要系统地研究和了解相关国际文件和国外立法所建立的带有普适性的规则和制度,以为我国的立法工作提供必要的参考和借鉴。其次,目前国际社会正在就《生物安全议定书》、《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等公约框架下的损害赔偿议定书进行研究、起草和谈判,而我国是这些公约的缔约国,有关课题
       的研究结果可以为这些研究、起草和谈判工作,为我国外交部、商务部、环保部等实务部门参与相关议定书的起草和谈判提供研究背景和决策参考。最后,国际社会因工业事故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包括跨国水污染损害时有发生。尽管国际社会还没有形成任何关于工业事故造成的跨国水污染损害的责任与赔偿问题的全球性公约,但是现有的关于跨国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国际文件,包括欧洲理事会主持通过的《工业事故的越界影响对跨界水域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和赔偿议定书》,以及有关国家的立法所建立的普适性制度,却可以对工业事故造成的跨国水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的解决提供明确的思路和可行的办法。因此,笔者潜心对国际文件、国外立法和司法实践中的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则和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以从中发现一般规律并为我所用。
       本书以意外事故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赔偿问题为主要研究对象,在明确跨国污染、跨界损害等基本概念,梳理和归纳有关国际条约、软法文件、内国立法和司法判例,阐述有关赔偿责任的基本理论的基础上,分析了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赔偿范围、赔偿责任限制、赔偿责任担保和赔偿纠纷解决等五大制度,最后全面梳理和讨论了我国有关法律体系及制度的现状、缺陷和完善的具体途径。
       因为内容庞杂,为了突出重点,本书在全面论述的同时,有多个侧重点:一是意外污染损害和累积污染损害的责任与赔偿问题相结合,以意外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为主;二是危险活动和非危险活动造成的跨国污染损害赔偿问题相结合,以危险活动领域的跨国污染损害赔偿为主;三是过错责任和严格责任相结合,侧重于严格责任;四是国家赔偿与民事赔偿相结合,侧重于对民事赔偿的讨论;五是国际条约、软法文件和内国立法的条款相结合,侧重于国际条约,同时结合有关的司法实践。
       本书可供政府环境保护、工农业、交通运输、能源、水利等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国际化公司从业人员,大学和科研机构环境法、国际法专业师生以及关心环境问题或国际问题的社会人士阅读。
       因作者学识和能力所限,书中不足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何艳梅

作者简介


       何艳梅(1972-),女,法学博士,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市曙光学者(2010年)。先后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本科,1994年)、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硕士,1997年)、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2007年)。主要从事国际环境法的研究,在《比较法研究》、《社会科学》、《国际贸易问题》、《资源科学》等核心和重要期刊发表论文30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问题研究》、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享水资源公平和合理利用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出版著作《国际水资源利用和保护领域的法律理论与实践》、《国际规则:入世后的中国法律对策》(合著)。

书摘


       目录
      
       第一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概论
       第一节 污染与污染损害
       第二节 跨国污染损害及其责任与赔偿
       第三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规则概述
      
       第二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体系与制度特点
       第一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体系
       第二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国际立法新动向
       第三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特点
      
       第三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的基本理论
       第一节 不法行为的责任
       第二节 国际赔偿责任
       第三节 不法行为的责任与国际赔偿责任的比较
      
       第四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主体制度
       第一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归属模式与实践
       第二节 跨国污染损害民事赔偿责任主体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第三节 国家在国际民事赔偿责任体制中的作用
      
       第五章 跨国污染损害的赔偿范围制度
       第一节 传统损害的赔偿
       第二节 环境损害的赔偿(总论)
       第三节 环境损害的赔偿(分论)
       第四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范围的拓展趋势
      
       第六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制度
       第一节 赔偿限额制度及其定期审查
       第二节 责任豁免制度及其发展
       第三节 索赔时限制度及其完善
      
       第七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担保制度
       第一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担保制度框架
       第二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责任保险制度概要
      
       第八章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纠纷解决制度
       第一节 跨国污染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途径
       第二节 跨国污染损害索赔诉讼管辖权
       第三节 跨国污染损害索赔诉讼当事方
       第四节 跨国污染损害索赔诉讼的准据法
       第五节 跨国污染损害索赔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和因果关系认定
       第六节 跨国污染损害索赔诉讼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第九章 全球公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第一节 全球公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的现状
       第二节 南极环境损害责任机制及其与国际民事赔偿责任体制的比较
       第三节 全球公域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第十章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及其完善
       第一节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现状
       第二节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缺陷
       第三节 我国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参考文献
       后记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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