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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合规人员法律适用手册
作者:
李秀仑 侯福宁 主编
定价:
66.00元
页数:
1035页
ISBN:
7-309-05152-1/D.309
字数:
918千字
开本:
32 开
装帧:
精装
出版日期:
2006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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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本书在全面收集与银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基础上,根据商业银行的管理模式及业务分类,对相关规定进行了梳理和整合,为商业银行贯彻“依法经营、合规管理“提供了较为详尽的参考。在每一个业务类型后面都附上了相应的规定,并一一注明了出处,以强化其对银行业务的指导。从而实现了本书的专业性、全面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本书是金融研究人员、银行业工作者的案头必备工具书。
      

作者简介

书摘


       序
      
       依法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法》对中资商业银行的基本要求,是规范中资银行经营行为、有效防范风险的重要前提,也是衡量中资银行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长期以来,中资银行一直在强调“依法合规”经营,但毋庸讳言,一些银行其实并不清楚应如何在整个银行体系内有效落实依法合规经营原则,以及如何在银行经营管理中真正体现银行所倡导的诚信与正直的价值观念。因此,尽管我国银行业“依法合规”讲了数十年,但违规案件仍时有发生,不仅给案发银行造成了很大的财务损失,其负面的声誉影响也不容小觑。从中国银监会对违规案件的查处结果来看,合规失效问题严重,有章不循、执章不力,银行内部相互制衡机制难以有效发挥作用,是导致案件发生的重要原因。其根源正如银监会主席刘明康于去年10月24日在上海召开的第一届合规年会上所言: 当前几乎所有中资银行仍只是“部门银行”,而不是“流程银行”。
       在国际上,早在20世纪90年代,一些跨国银行就已经认识到,相继发生的重大操作风险案和银行洗钱案等风险丑闻,大多是由银行自身合规风险管理失控所致。各国监管当局也意识到外部的合规性监管不应该,事实上也不可能替代银行内部的合规风险管理,有效的合规性监管必须以健全、高效的银行合规风险管理机制为基础。为此,从去年年初开始,在上海银监局的积极推动下,上海的中资银行开始试点探索“合规管理”的问题。
       上海银监局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结合中资银行的实际,制定了《上海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目前,对上海的中资商业银行而言,合规风险与银行其他风险一道,被纳入银行的全面风险管理框架之中,并逐渐被视为银行的一项核心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巴塞尔委员会发布的《合规与银行内部合规部门》,合规风险是指银行因未能遵守法律、监管规定、规则、自律性组织制定的有关准则,以及适用于银行自身业务活动的行为准则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由此观之,商业银行的合规管理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 一是银行的内部管理制度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规则以及自律性组织制定的准则;二是银行的所有经营管理活动应当将前述规定及内部管理制度落到实处,得到实际执行,以防范可能出现的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重大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银行合规风险管理的过程,就是通过建立一套有效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来有效识别、监测、评估、报告合规风险,主动避免违规事件发生,主动采取各项纠正措施和适当的惩戒措施,持续修订相关制度及详尽描述具体做法的操作手册等。
       中国银监会主席助理兼上海银监局局长王华庆指出: 银行有效合规机制的形成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一个不断积累和完善的过程,至少要经过3至5年的运作和磨合。有效发挥合规管理的作用,必须与“流程银行”的创建相辅相成,不能将合规管理体制与中资银行现行的管理体制进行简单的“嫁接”,而必须考虑对银行的管理体制和结构进行全面改革,将其完全融入银行的核心经营管理体制。一般来说,合规管理体制应当成为银行再造的催化剂,以流程为核心进行根本性的再思考和彻底的再设计,而不能仅限于业务流程的“小修小补”,或像以往那样,仅仅停留在口头上或宣传上。因此对中资银行而言,加强合规管理意味着挑战与机遇并存。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中资银行有效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首先是个“规”字,即解决银行合规应当符合“哪些规”的问题。从渊源角度讲,合规管理的“规”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地方人大及政府制定的地方法规,也包括企业通过民主程序依法制定、并向全体员工公示的大量内部管理制度。从数量角度讲,我国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至少有十余万件。对这些种类、层次、数目众多的“规”,银行真正将其落实到经营管理活动之中,必须对其进行清理、梳理、整合与优化,而不是简单进行选编或汇编。以规范商业银行的关联交易为例,相关的“规”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股份制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这些“规”中既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也有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制定的规章,如果仅仅将其简单汇编在一起,显然其可操作性、可执行性仍较差。有鉴于此,上海农村商业银行的合规工作者,在对中小商业银行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进行积极实践与探索的过程中,按照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一般规律,对中资银行合规管理所适用的“规”进行了优化与整合,并形成了本适用手册。
       这本手册具有以下几个突出特点: 第一是“可操作性”。本手册不是一本简单的法规汇编或选编,而是按照中资银行的公司治理、存款业务、贷款与担保、中间业务、支付结算、风险管理与内控等六个篇章对中资银行所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了系统的加工和整理,是银行合规工作的一本基础工具书。二是“全面性”。本手册的内容包括银行业务经营和管理的多个方面,共涉及法律、法规、规章等多个层次;制定部门既包括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等立法部门,也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还包括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国务院相关部委。三是“指导性”。通过阅读本手册可以大大增强银行干部员工“依法合规”的经营理念,增强“合规人人有责”、“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的合规意识,培育“诚信守法”的良好合规文化。
       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对中资银行而言,有效合规风险管理机制的建立、健全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我们真诚希望本手册能对中资银行的依法合规经营有所借鉴、有所帮助。
       是为序。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 李秀仑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副董事长、行长 侯福宁
       2006年5月于上海

书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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