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 Christopher Lane Davis(戴维斯)
毕业于美国耶鲁大学法律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在美国从事风险投资方面的法律服务已经有28年的历史。现在是美国政府小企业管理局的法律顾问,曾代表美国政府帮助约旦等国家修订《公司法》。1999年应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的邀请,作为风险投资高级论坛的嘉宾到中国来演讲,随后被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聘任为顾问。作为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顾问,应复旦大学中国风险投资研究中心的邀请,为全国十几家风险投资机构做了关于美国风险投资有限合伙基金方面的专题演讲内容。本书中的第二部分和第三部分主要是他2002年3月27日的演讲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