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南怀瑾 |证严上人

分类浏览



男性阴影与女性贞节:明清时期伦理观的比较研究
作者:
田汝康 著 刘平 冯贤亮 译校
定价:
30 元
页数:
218页
ISBN:
978-7-309-12458-3/B.585
字数:
151千字
开本:
32 开
装帧:
平装
出版日期:
2017年1月       
本类其他相关图书

内容提要


       前言
      
       此项研究是一次记录明清历史背景下的伦理、法律、宗教以及其他文化因素对女性婚姻贞洁崇拜之影响的尝试,尤其着力这一崇拜在晚明时期(1567—1644)及其以后,寡妇和未婚妻自杀人数陡增的现象与这些因素之间的关联。
       求生被普遍认为是人的本能,这是由宣扬“为生存而奋斗”以及“逃离险境”的普遍道德戒律之存在而证明的。然而,这个事实并不能防止一般道德中偶然的衡量和要求与这一本能截然相反行为的情境出现,也就是说,这些情境要求或者倡导自我毁灭。由于自杀行为直接与原始本能之推理相矛盾,助长或者唆使自杀性行为必须通过诉诸其他传统或者约定俗成的规则来证明是正确的,或曰得到“粉饰”。
       印度教的自焚习俗通常被引以为例。在这种宗教仪式性的自杀中,妻子通过在亡夫葬礼的柴堆上自焚来扮演公众的自我献祭品。但是了解这种殉夫行为在印度究竟有多么盛行,以及如何解释这种行为,由于其历史统计数据及其他案例材料的不足,在今天可能是非常困难的。另一方面,中国也有类似的制度化自杀的反常现象,尤其是在明清时期(1368—1911)。通过解释这种非人性化制度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并记录分析其跨文化本质,我们希望能弄清楚在当前社会行为研究中可能最为人忽视的问题杰克·P·吉布斯(Jack P. Gibbs): 《自杀》,纽约,1968年版,第36页。吉布斯另撰有《自杀》一文,收入罗伯特·莫顿、罗伯特·尼斯比特(Robert K. Merton and Robert Nisbet)编: 《当代社会问题》,纽约,1971年版,第282页。。
       女性在丈夫或未婚夫死后选择自杀,是与儒教教义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全然相违背的。这一用来表达忠诚关系的行为,可能是对中国文化有深刻影响的长期政治压迫和社会动荡的结果。为了比自己地位高的人,无论是君主还是社会领袖,做出牺牲,被认为是东方社会的特色。然而,除了明末清初由于满洲统治者的恐怖政治而出现的案例外,事实上,极少有中国卫道士能够真正实现自我牺牲的理想。宋朝(960—1127)末年,当这种伦理信条开始渐趋流行之时,那些宁愿牺牲也不愿向蒙古统治者投降的都是些士兵和平民,没有一个是惯于说教的士人毛奇龄: 《重刻杨椒山集序》,载《西河合集》;袁枚: 《再与蕺园书》,收入《小仓山房文集》卷十九。。甚至在清朝统治倾覆的1911年,大批文人学士,无论满人还是汉人,都没有丝毫反抗,而是自愿归顺。那些真正为他们的统治者献身的忠诚国民,包括为数不多的妇女王祖畬: 《张淑人传》,载《文贞文集》卷十。。该项研究将要展现的是为了信念和忠诚而真正做出的自我牺牲,专指由妇女承担的道德责任。
       然而,有证据显示,在妇女选择自杀的整个过程中,一时的和个人的考虑远比道德倾向起了更为重要的作用。在旧习俗的坚守、新习俗的转变这一变动过程中,伦理道德并非先验的、不可或缺的。相反,附加于特定的自杀行为中的,或者往往是专制的,或者之后被作恶者用来为自己辩护的“道德”名号被其他人用来鼓励事实上非常罕见的理想行为模式,例如,寡妇为了忠于丈夫而寡居终身。道德认同可能真的会对诱使相关的人做出决定产生影响,但是这不是引发自杀行为的本质因素。从伦理立场上评价自杀和社会的要点是: 一方面,社会是如何在伦理上将自杀合理化的;另一方面,伦理上被合理化的自杀又是如何影响社会的。这些广泛的问题正是我们的研究最为关注的地方。
       更明确地说,该项研究表明,晚明时期女性自杀数量的陡增,表面上是对婚姻忠贞的遵守,实际上却与那一时代的道德、法律、宗教和其他文化因素紧密相连,而且其数量随着不断遭受科举考试失败之痛的男性文人数量的增加而产生直接的变化。
       就后者而言,因为道德共鸣的心理机制,女性自杀明显与男性焦虑相关。通过表彰忠诚于主流价值观的女性的痛苦与磨难,男性认为自己参与了道德责任的实现,并事实上将此种与自己有关的美德转化同样视为是有道德意义的。这种机制使得他们充分享受到由于认同传统伦理道德价值系统而产生的满意感,与此同时又不用承担由自己来严格执行“牺牲”行为的义务,也免于任何必须承受的因社会或道德压力所引起的沮丧和焦虑。若非如此,便没有理由来解释成百上千的人会在女性上吊自杀时亢奋地围观这一令人焦虑的表现。男性焦虑由此与女性贞节联系在了一起。
       历史统计数据、个案研究以及长期存在的地区文化特征可以充分而详细地证实这种联系的存在。进一步而言,女性自杀事件和民间盛行的相信孤魂野鬼会惩罚道德败类之间的关联已被大量证实考察。这两种联系,尽管不是直接间接地彼此相关,也至少能对传统上认为由伦理引发的这一特定形式的自杀情况给予不同的解释。
       该项研究中使用的主要资料是明朝(1368—1644)166个地区的历史文献资料,并辅以明代以后中国所有主要地区的历史记录作为比较。对于地方史资料中不准确的情况,尤其是那些明朝之后的记录,我们进行了仔细的核对。当然,资料中一些夸张的叙述是很难加以评估的,但在该项研究中,这样的夸张可以被认为是记录者在说明在明朝那些人看来是非常重要的,并要求确立某种标准化的女性自杀的特征。正如我们将要说明的,标准化只在一些特定地区的历史记录中盛行,而我们的意图正是尽量去解释地区之间的差异。
      

作者简介

书摘


       目录
      
       致谢
       前言
      
       第一章 道德教化与朝廷旌表
       明朝的伦理修正\官方旌表
      
       第二章 社会、经济和人口状况
       殉夫行为的社会推动力\道德标准和道德行为\对立的解释\中国的杀婴行为\寡妇被迫改嫁\财产问题
      
       第三章 晚明时期女性节烈崇拜的兴起
       定性评估\定性分析: 时空分布\定量分析:自杀方式——“搭台”与绝食\绝食自尽\订婚女性的自杀\核心问题: 内因还是外因
      
       第四章 妇女殉节之地区差异
       比较研究\地区差异\文人之失意\失意文人的崛起
      
       第五章.文人的失意与隐晦的情绪表达
       隐晦的情绪表达\焦躁不安的文人所遭遇的挫折\女性自杀之风的形成\歙县妇女自杀崇拜的重要性\推动泉州女性自杀崇拜发展的重要人物
      
       第六章.女性脆弱的情感
       精神压力\限制僧人与钟情鬼神\意识形态与自杀
      
       第七章.清朝女性节烈崇拜的广泛传播
       满洲统治者的计谋和奇想\在牌坊的阴影之下\人类悲剧的最后一幕\吴县妇女自杀数量的上升
      
       附录:割股自残
       早期的孝道观\孝子的出现\割股\中国早期历史上的割股\超脱的道德感
      
       参考文献
       插图
       译者后记
      

书评       

   

地址:上海市国权路579号
邮编:200433
电话:021-65642854(社办)
传真:021-65104812

 
 

版权所有©复旦大学出版社,2002-2024年若有问题请与我们 (webmaster@fudanpress.com) 联系! 沪ICP备05015926号